第九十一章蓝胭脂(2/2)
“我只是想起我入职前的样子,也是和他一样激情满满,然而在唐氏集团的工作,把我曾经的激情抹平不少。”
工作是为了工资,为了生存,尤其是对于结了婚的男人来说,更多了一份对家庭的责任。这些重担压在身上,曾经的激情只能被慢慢抹平,所以才有人会被社会抹平棱角的说法。
然而,李云枫并没有注意到,自己随心的感叹,却不小心透露出了关键信息,让萝丝的嘴角挂满了笑容。
另一边尼禄并没有注意到两人的动作,而是把自己所知的信息都说了出来:
“据我所知,这次恶魔入侵是由一位魔王发起的,而那颗长在杜马岛中央的大树,叫地狱妖树,它以人类的生命力为生长原料,当它完全成熟之后,便会在树顶结出一颗恶魔果实,只要吃下这颗果实的人,便可获得巨大的力量。”
“所以,我猜测魔王入侵的目的,就是为了得到恶魔果实,获得力量,毕竟恶魔们都是崇拜力量的。”
说到这里,尼禄转头看向了贝雅,问道:“贝雅,你是生活在岛上的人,你有关于那位魔王的信息吗?”
贝雅点了点头,用毫无感情波动的声音说道:“魔王叫西迪,还有一个同伴叫蓝炎之格洛格斯。”
“西迪吗?好像在哪里听说过,不过那个叫蓝胭脂(尼禄给蓝炎之格洛格斯起的绰号)什么的家伙是谁?娘炮还是龙套?”
显然,尼禄对蓝炎之格洛格斯并不怎么在意,毕竟恶魔入侵的老大是魔王,也就是西迪,所以他会有这种反应并不奇怪。
不过,尼禄不了解格洛格斯,并不代表别人不了解他,李云枫和萝丝两人在听到这个名字之后,同时眼神一变。
别忘了,主神空间的任务,就是杀死格洛格斯,而这货已经出现了。
于是,萝丝立刻上前问道:“贝雅,你知道格洛格斯在哪儿吗?我和他之间有些……嗯,私仇!”
由于不能提及主神空间的内容,所以萝丝就声称自己和格洛格斯有仇,希望借此能够获得更多信息,以及最重要的优先击杀权。
毕竟,任务目标被本土强者击杀的话,主神可是不给奖励。
以上内容李云枫当然明白,不过他问的内容却不是主神空间的任务,而是:
“尼禄,既然魔王的目的是为了那颗恶魔果实,那么我们还剩多少时间?”
萝丝闻言立刻转头看向了李云枫,她没有想到这位同僚并不关心主神空间的任务,而是关心起这个世界的安危来了,不由得心道:
你在想什么?
另一边尼禄倒是对李云枫非常满意,毕竟他和自己想的一样,都是该如何解决恶魔入侵,而不是自己的私仇。
于是,尼禄就先回答了李云枫的问题:“放心,李,我对这种妖树有经验,以我的估计,我们至少还有几个小时的时间,足够我干死那个西迪了。”
当然,萝丝毕竟和李云枫是一伙的(至少表面上是这样),所以尼禄在回答完李云枫的问题之后,便朝着贝雅问道:
“贝雅,你知道蓝胭脂在哪儿吗?”
贝雅点了点头,说道:“西迪和蓝胭脂都在妖树的树根处。”
说话间,贝雅的嘴角微微上翘,露出一个优美的笑容,显然她很喜欢风趣的尼禄,所以在提及蓝炎之格洛格斯时,也用上了蓝胭脂的绰号。
“好,那么我们目标明确了。”
尼禄看向了众人接着说道:“让我们向着树根出发把!”
“好!交给我吧!”
说到出发,女司机妮可最为兴奋,当即坐上驾驶席一脚踩死油门,整辆面包车便向出膛子弹一样,朝着岛中央窜了出去。
而车上的众人,除了早有准备的尼禄用左手护住姬莉叶之外,剩余三人都是第一次上车,根本没有准备,结果差点被甩出去。
于此同时,在杜马岛另一边的民宅内,躺在卧室床上的但丁,缓缓睁开了双眼。
“我在……”
环顾四周的但丁,很快就发现周围的环境非常熟悉。
是啊,能不熟吗?
多年前,自己就和那个人一起生活过。
这个时候,卧室的房门被打开了,一个熟悉的倩影出现在了门口。
她容貌倩丽,皮肤黝黑,有鲜红的头发与深绿色的眼睛,一头齐肩秀发向像左侧倾斜,正好遮住左眼,给人一种魔性的美感。
看着面前的美人,但丁的心一阵悸动,随即张口说道:
“露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