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武校乡射礼 孟朗讨朔方(4/5)
要想让士子尚武,只这么几条还不够。
毕竟,此三条之措施,不是专门面向士子的,士子大可置之不理,我行我素。
於是,就有了莘迩的第四条。
这一条,算是带点强迫的性质。
他上书请求恢复“乡射礼”。
“乡射”是先秦时期的四种“射礼”之一。它指的是每年春秋两季,地方的主官以主人的身份邀请本地的士人、学子,在本地的官办学校中举行比赛射箭的活动。
这项礼不是军礼,是嘉礼的一种。
虽然如此,莘迩看重的是,其所面对的对象却主要是读书人,也就是士子。
此礼是正儿八经的古礼,对莘迩的此道上书,朝臣们更是没有反对的理由。
有关乡射礼的建议,莘迩是去年冬提出的,在“常行文案限以时日”的严格要求下,今春,此礼的恢复已经得到了落实。
便在上个月,莘迩还出席了王城所在之武威郡的乡射礼。
乡射礼上,只要是出席的人,都得参与比赛。
两人一组,称为“耦”,一人名上射,一人名下射。
莘迩也亲自下场。
他原先就射术不错,又一直苦练不辍,在比赛中自是大出风头,带领本“耦”获得了胜利。
比赛完后,在傅乔的不遗余力下,莘迩“神射”的名号很快就传遍了王都。这倒是意外之得。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