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共犯(2/3)
“‘李丰年’在岛上除了照看孩子,没有任何帮助赵蔷哪怕只是有些可疑的举动,就像是行走的电子眼。直到她死亡都没有任何异样的反应。这自然不代表寻常的共犯关系,和郑春生等人的情况倒是有所类似。”
傅與景对这件事没有太多了解,毕竟消息来源是两位边缘受害者,不过以正常的方式他也能做出推断,“也就是说落水的假李丰年身份有异,但他不是完全站在赵蔷一边?”
梁安点了点头。
“关于这件事,其实我们追查到了另一条线路。林队,方便讲吗?”
他针对的正是坐在两排以外,昱州市刑侦第一支队的支队长,林芸。
虽然一直被没大没小的陆遥热情称为“芸芸姐”,在两队沟通中亲自起到了颇多作用,但林芸的年纪差不多是那位支队中年龄最小的陆遥的两倍,是一名经验丰富的老牌刑警。
林队芳龄三七,资格老能力强,人格魅力也让人信服。比起平时看上去颇为懒散的俞英健和偶尔的撒手掌柜梁安,她这位支队长就要完美的多,既有成熟稳重又不失责任感。
而五年前那起案子中,除了开始就把梁安送进去支援调查的三队,负责案件的是一队支队长宋荆——以及当时她手下直属的副队林芸。
宋荆去世以后,林芸便无缝衔接地接手了第一支队支队长的职务。
这倒不是和梁安相似的那种临危受命,根据小道消息,在宋荆出事以前上头就打算让林芸接任支队长,职权交接都做了一半,事发也只是一个缩短了缓冲时间的诱因。
不过除了当事人梁安、故去的宋队和已经卸任的三队前队长王海,确实应该是林芸对那起案件的前因后果最为清楚,尤其是现在提到的部分。
林芸听到人提起自己,首先不慌不忙地摆了摆手,“你们随意。”
她显然和众多人一样把之前的内容收入耳中,似乎也没有阻止梁安在外人面前公开谈论案情的意思——不知道是出于不干涉三队职务的原则,还是另外有自己的考量包含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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