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宇都宫的进攻(4/5)
尽管著作权法属于复杂的法律学科,但在方才宇都宫的娓娓道来之下,却变得异常的清晰和简单,以至于在场绝大多数没有经受过法律训练的人,也明白了他想要表达的意思。
简单来讲,宇都宫论证的逻辑就是:
《东土巡游遣唐记》属于职务作品;而完成该职务作品的过程中,下川主要利用了京都大学的物质技术条件。因此,《东土巡游遣唐记》的著作权归属于大学,而非下川。
刹那之间,宇都宫的论证仿佛骤然撕开了一个口子。
在他方才那番论述之下,《东土巡游遣唐记》的著作权完全变成了大学归属所有。而这一切的一切,竟然是从原告自己提供的证据中,论证出来的。
也就是说,原告搬起了石头,砸到自己的脚。
本来想要证明创作真实性的证据材料,反而变成了论证著作权属于大学的证据。
敌人的武器,反而变作己方的凶猛弹药。
这简直是一番前所未有的乾坤挪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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