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1/1)
男观众一听关灯,很兴奋的鼓掌:
“好!!!”
“快关!!!”
女观众笑着喊道:
“不要脸!”
曲霄云不以为然的贱笑:“不要脸?我都说相声了还要什么脸???”
“吁!!!”
“哈哈哈!!!”
第九章故事开讲
曲霄云一脸坏笑:“咱们既然都把地名换了,朝代也随便编一个吧,大德朝怎么样?皇上郭德刚,皇后娘娘于謙。
皇上不理朝政一天就知道唱戏,皇后娘娘就知道抽烟喝酒烫头。”
观众鼓掌叫好:
“哈哈哈!!!”
“好!!!”
曲霄云点了点头:“故事发生在大德年间,阴川一带。”
“故事主人公叫吴锋,孩子从小被父母遗弃,被师父抚养长大,师父名叫吴大用,这名起的多棒啊,听着就没什么用……”
“哈哈哈!!!”
“为什么给徒弟起名叫吴锋呢?因为吴大用活的有点窝囊,老挨欺负,他就想着让徒弟活的有点棱角,所以给他起名带个锋字,可他忽略了自己的姓了啊!”
“哈哈哈!!!”
“吴大用四十多岁,是一名赶尸匠,长的丑也没什么钱,这行虽说是行善事,但成天和尸体打交道,一般人家也接受不了,也没娶亲,爷俩是相依为命,日子过的很清苦。
想生存管着剃头修脚,人得有个手艺啊,吴大用也没别的手艺,就把赶尸的手艺教给了吴锋。
也算是祖师爷赏饭,老天爷饿不死瞎家雀。吴锋这孩子除了长的俊不符合条件,别的全合适。
十六岁那年个子就长到了一米八,大小伙子浑身也有把子力气,再加上经常和师父穿山越岭熟悉地形,身体素质极佳,可以独自走脚工作了。”
“头出发前,吴大用把赶尸匠穿的衣服,摄魂铃、黄符等一系列路上所能用到的东西也都给备齐了,爷俩平常逢年过节才能吃上肉,吴大用咬着牙走了十里多路,去县集给他买了半包酱牛肉。”
“列位,穷家富路,没有钱在家里忍着也就忍着了,这个贵我吃点便宜的,或者我在屋里待着不出门,在家里怎么穷都能忍。出门不行啊,出门衣服也得带,干粮也得带,钱也得带,还得住店吃饭呢!”
“吴大用深知这个道理,把家里所有积蓄的一多半都给了徒弟,就怕路上遇到个难事。”
“师父疼徒弟,徒弟也疼师父。”
“吴锋嘴上答应了,可心里想的是自己出来干活了,得多走几趟活,多赚点给师父买个礼物。”
“告别了师父后,吴锋踏上了前往川城的路。书要简言,路上无话,这一日就到了川城。
为什么要去川城呢?
因为此时秋高气爽,正是秋决的时候。
犯人们跪成一排瑟瑟发抖,老百姓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午时三刻,监斩官发令,侩子手举起鬼头刀,手起刀落,人头落地。
看热闹的老百姓渐渐散去,二皮匠将尸体缝合好,因穿着特殊,没多一会就有人找他走脚。”
“这里提一下,赶尸匠不是什么尸体都能赶啊,也是有规矩的,所谓三赶三不赶。
砍头、绞刑、站笼站死的,这三种被迫死的尸体可以赶,因为被迫死,死的不服气,既思念家乡又思念亲人,所以能引其魂魄归乡。
说完可赶,再说说不可赶。
首先病死的尸体不可赶,因为病死的人魂魄是让阎王爷收走了,赶尸匠没法和阎王爷抢人。
其次是投河、上吊的尸体不可赶,这种民间说法是孤魂野鬼找的替身,不可为难其投胎。
最后是雷劈火烧不可赶,火烧尸体不全,被雷劈者生前造孽太深,遭天谴不配回乡。
由此总结:横死,全尸,非天谴可赶,其余不可。”
“列位,说书哪那么容易?方方面面都得给大伙讲透了,说相声甭管是真的假的全国一抓一大把,说书没两把刷子冒充不了,真正说书说的好的全国也没有十个啊,当然我不算啊,我师父算一个!”
观众鼓掌:
“你算!!!”
曲霄云乐了:“江山父老能容我,不使人间造孽钱。谢谢各位捧,我努力,争取成为十分之一!”
“好!!!”
“一直等到天黑,吴锋出了城到约定地点等着,等委托人将尸体送来,交接好之后,他开始做法。”
“列位,毕竟是闹妖精闹鬼的故事,就玄幻着来了啊,竹竿扛着走就没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