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 吃绝户?(4/5)
谁知夫妇二人遭逢意外,探花郎颇有才情节节高升,竟反过来药了妻子,霸占家业,与几房小妾耳鬓厮磨。
女帝震怒,直接颁布政令让入赘者无法继承妻家产业。
若非妻子生时亲口相赠,有书信、衙门以及多人作证,妻家财产要么归其近亲所有,要么收归官府充公。
此政令一出,“吃绝户”者顿时偃旗息鼓。
然而一向政令总有其弊端,此政令对入赘者一刀切也让不少入赘者失去了本该拥有的权益,年老还要被赶出居所,就因为妻子先去,没来得及留下凭证。
于是大昭建立后,此政令改为入赘者只要与妻子携手十八年以上,拥有孩子,便可继承家业。
也算是在维护双方权益这一点上找到了平衡。
如此一来,祁霄入赘公主府才两年有余,无子,公主若早亡,他的的确确是没资格继承家业的。
除非公主承诺将家产给他。
可别说盛京上层了,就是盛京最底层的百姓都知道两人关系极差,昭明公主不虐待对方就不错了,怎么可能把家产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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