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4章 儿童保护法(2/4)
他在处理自己孩子的情况下,需要得到他妻子,以及他父母的同意吗?
处理他的妻子时,他需要得到妻子家人同意吗?
……
叶瑜然一连问了好几个问题,让大家从各个角度回答。
不急着展开,先记录。
第三类,赌徒的亲戚。
本来家人的范畴应该包括没分家的兄弟,以及兄弟的妻子,还没出嫁的姐妹。可是在赌徒这里,就不适用这一条了。
没有隔了房的小叔子还能卖掉寡嫂的道理,更没有隔了房的小叔子还能卖掉侄子、侄女的。
子女是父母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那么有处理的就只有父母。
那么,当父母明显不对时,父母还有相对应的权利吗?
在哪些情况下,父母可以处理自己的孩子,哪些情况下不行。做为孩子,他是否应该享有一定的“自我保护”权利。
叶瑜然说那么多,其实是想引入现代社会的妇女保护法以及儿童保护法。
在现代社会,不管是妇女,还是儿童,在法律层面都是一个“独立的人”,应该拥有具有一个人的所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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