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2章 爱过(2/4)
大富豪有一大笔钱呢,这笔钱应该分割出来。
看看……看看……
这家人的丑恶嘴脸,还是死性不改,还指望林平的钱呢。
冯一凡都好笑,觉得这一家人怕是法盲吧?
根据唐国最新的知识产权规定,夫妻双方当中,知识产权在夫妻存续期间,不因婚姻关系而产生共有。
这话当然对方也有得说,知识产权是归林平一方所有,但产生的利益,其实为夫妻共有!
也就是说,那药方的实际人是林平不假,但卖出来的钱,是要拿来分的。
为这问题,双方吵得面红耳赤,不可开交。
冯一凡没办法,只能怒气冲冲的回去了。
没办法啊!这就是现实嘛。
夫妻离婚不可避免的财产分割问题。
当林平听说了这事情后,也火冒三丈,他有他的张良计,自己有自己的过墙梯。
老子的药方,无偿给大富豪的,分文不取!
不相信你就去查。
其次……
如果你家不愿意离婚,那算了!
我当陌路人吧,我就耗着呗。
时间一长,李家人扛不住了,他们也清楚!
命握在人家手中呢,哪里来的脸还去分人家的财产?
最后……
只能再次找律师来,然后找林平,这一次不分割财产了,他们愿意签字了。
欠得慌!
在这里,双方协商之后,对于财产分割做了如下确定。
“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
这一条特有意思,细细一品,你就能回过其中的味儿来了。
名义上听起来,好像是你的是你的,我的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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