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 李鸿章去旧纳新(2)(1/4)
第一百四十二章 李鸿章去旧纳新(2)
常胜军事定,李鸿章速即上奏:洋枪队一军,吴煦、杨坊等始意藉此以御寇,薪粮夫价及一切军火应视官军加至数倍,漫无限制,陆续增至四千五百余人,并长夫炮船轮船,经费月需饷银七八万两。
前次收复松江、青浦等城,未尝不兼资其力,遂日益骄蹇,渐成尾大不掉之势。臣筹思累月,久欲稍加裁抑,而事关中外交涉之端,未便轻于发难。
此次白齐文逞凶跋扈,立即撤其兵权。事当更替之初,须求补救之法。英国提督士迪佛立初不愿中国官员会带,臣与之往复辨论,舌弊唇焦,数日以来始获定议。
士迪佛立原定条约十三条,臣覆加勘正增为十六条。其条约大概,如裁汰常胜军为三千人,减定长夫额数口粮,中国派员会带口粮由臣处派员经营,删除病房及日用房费种种浮滥之款,既可稍节饷需。
松城内外地方事宜,外国管带官不得干预。购买军火须有抚臣文书,管带官不准私购承办。诸勇须听中国会带官主意各条,亦可以渐收兵柄。
慈禧太后接奏,大喜过望,道:李鸿章内御粤逆,外制洋夷,确属可造之才,速即传谕,著准曾国藩所奏,李鸿章实授江苏巡抚之后,兼署五口通商大臣,再赏兵部右侍郎衔兼署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薛焕速即进京,另候简用。
李鸿章接旨,甚喜,道:吾初至沪上,恩师涤帅告诫,以练兵学战为性命根本,吏治洋务皆置后图。入沪将近一载,战尚有为,吏治洋务亦应有图。
翰林编修郭嵩焘道:薛焕昨日去京,吴煦、杨坊相并告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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