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6页(2/3)
“他……”灰姑娘咬了咬嘴唇,“他是血族的王子。”
“哦。”苏白倒是没觉得有多吃惊,继续吃着自己的烤鱼。
所以说,这次的宴会,只是黑暗生物族群中的一场选美大赛?
血族王子要招秀女了,所有的女性黑暗生物,无论族群实力和地位的高低,都削尖了脑袋想要钻营一下获得王子的青睐,从而成为血族的王妃?
如果是一个拥有血族悠久生命的王子,那么这所谓的恋足癖也就说得通了,漫长的生命,确实足以演变出变态的口味,而且,从《灰姑娘》故事里也能得到一种佐证,那就是王子几次三番地返回去挑选真的灰姑娘,挑选水晶鞋的主人,挑选自己喜爱的那个女人,并且,一次又一次地将那个削了脚还流着血的女人给送回来,并且是两次,
哪怕是到第三次找到灰姑娘时,他还是一脸平静地让灰姑娘试穿那只水晶鞋,
这是一个人类王子的心态能够做出来的事情么?
人类王子,再骄奢淫逸,再变态,能如此平静地面对鲜血面对这种肮脏罪恶欺骗么?
而且还乐此不疲?
如果说这个王子是一位血族王子的话,那就可以说通了,作为一名血族王子,什么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杀戮血腥没见过?
灰姑娘继母和她两个女儿削掉脚背或者脚跟,在这位血族王子眼中,只是一件很稀松平常的事情而已,算得了什么?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