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一章:两年发展规划(中)(1/5)
日本帝国主义对东北的工农业的统制极其残酷,从工业内部结构看,它充分体现了殖民地工业残缺不全、畸形发展的特征。
如采矿、炼铁发达,而炼钢、轧钢非常薄弱,机器制造更为薄弱,动力少,技术低,中国人只许做“苦力”。
在此期间,鞍山钢铁公司一名中国工人想偷偷学点技术,被日本工头发现后淮倒在铁水里,活活烫死。
日本浸略者不许中国农民开设粮油加工作坊,农民的米、汕、面等产品,更不许自由买卖。
日本侵略者对东北农产品的统制,是一种赤裸裸的商业掠夺。
以粮食为例,日伪实行的强制“粮谷出荷”数量很大,规定中国老百姓每晌土地必须按官定数量向政府出售粮食。
如一垧地预计产粮1000公斤,则须出荷700至800公斤,只给农民留200-300公斤食用。
1943年,东北大豆出督量占生产量的%。按市价农民“出荷”100公斤大豆,可得200“满元”,可是,日寇仅给17“满元”收购,而且还要农民缴纳储金2%。
日本人垄断了粮油加工,他们卖出的粮油,要比配给价高出30-50%。在他们作坊里加工,还要交沉重的加工费,稍有不满,则扣上“反满”的罪名送去当劳工,这充分反映了殖民主义者对殖民地人民残酷剥削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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