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8章 经济与党争(卌二)议夺藩王财(3/4)
这话纯属扯淡,高务实一个字都不信。太祖可是将禄田收回,只给禄米的,是后来朱棣收了诸王的政治与军事权力,开启了养猪模式,作为某种赎买才搞起了赐田。然后朱棣自己又大搞皇庄,引得各地藩王上行下效,通过各种非法手段谋取王田,最终才形成如今的痼疾。
所以,朱元璋虽然在经济政策上有一大堆瞎胡闹一般的烂账,但不该归他背的锅也不能一股脑都甩到他头上。
见皇帝接受了“王田整肃”的建议,高务实又提出了另一项改革:“除此之外,还有一件事臣以为也该考虑。”
朱翊钧简直有些怕了,惊恐道:“什么,还有?”然而高务实无动于衷,只是认真地看着他。皇帝狠狠咽了口吐沫,认命似的道:“好好好,你且先说来听听。”
高务实道:“诸王经商,这可是太祖严厉禁止的。”
朱翊钧尴尬道:“你要说这个……那朕在你那儿也有一些干股。”
高务实的道德水准显然是“实力不明,因人而异”,他居然能一脸平静地道:“确实如此,但太祖没说后代皇帝不得如此啊。”
朱翊钧愕然道:“这也行?”
高务实语气肯定:“法无禁止即自由——呃,臣是说,祖训既然没有说,那就是太祖无此限制,皇上自然做得。但反过来,太祖却是明文禁止诸王经商的。”
确实,太祖朱元璋曾规定“官员之家,不能于所部内买卖”,“凡公侯内外文武官员,不得放债”等。然而藩王们还是不顾祖制,争先恐后地参与商业活动。
正统五年(1440年),广西桂林的靖江王朱佐敬,派人“私往交趾境内买卖,交通外夷”。天顺年间,江西宁王“占沿江地方,起竖仓敖,停商取利”,更为经商而造私舡千艘之多,经营规模之大,令人震撼。
正德年间,湖广的荣王,内结宦官刘瑾,“占常德田二千顷,山场八百里,民舍市肆千余间”,巡抚韩重等官员坚持不给,刘瑾悉罢之。陕西的韩王“兼并山田市肆”,景王派官校将商业繁华之地“强收为业”,湖广地区楚王“经纪贸易与市民无异”。
经商太容易发财,使得明朝后期“无官不贾”,而藩王利用自身优势地位,经商则更为普遍。
比如潞王在未就藩之前,“与帝母弟居京邸,王店、王庄遍畿内。比之藩,悉以还官,遂以内臣司之。皇店、皇庄自此益侈。潞王居藩,多请赡田,食盐,无不应者。”
而福王朱常洵经商牟取暴利则更是闻名。他以经商为名,到处横征暴敛。其人未就藩前,于京师设有官店二百余间,“兜揽客货,且停且发”。后来福王“独将各项客商杂货,俱入官店出卖,不许附近私店擅行停宿”。就藩后,“请淮盐千三百引,设店洛阳与尾市”,同时强令百姓改食淮盐,不许再食河东盐,引起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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