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千六百四十七章 嘘,你们看这有一对落单的巨钳!(3/4)
仔细考虑一番,我和小狐狸做了一个折中决定,走是肯定没办法带走,但是留在这沙漠里也不是个事,很容易会被沙子掩埋掉一切痕迹,以后想找回来几乎不可能。
所以说,我打算把它们扛到另外一个区域再埋起来,依然是本德鲁伊简单粗暴的行事风格。
妖月狼巫的精神力曾经把整个精灵村庄吊起来过,处理这两根巨钳自然不成问题,在无数细丝一般的精神力拉扯下,巨钳浮在半空,被我和小狐狸带着离开沙漠。
大概是经受了领主被吞吃的恐惧,一路上我们竟然没有遇到怪物,顺顺利利的离开了沙漠区域。
边境之地,沙漠区域的下一个站点,这里似一片生命的禁区,吹刮起来的寒风钻入骨子灵魂,带着无数怨灵惨叫。
我之所以说那么多是因为,这里的确是一个埋东西的好地方,嗯?是不是还要竖上一块牌子,上面写上“此地没有吞噬者巨钳”七个大字?
将一对巨钳顺顺当当埋好之后,我摸了摸肚子,莫名的有一股饱腹满足感,就连迎面吹来的怨灵阴风感觉都十分和煦,好像在亲切的朝我打招呼。
“傻瓜,傻瓜,傻瓜”这般。
感觉来到地狱世界后,就这么一次,我的罗格第三吝啬终于得到了小小满足。
小狐狸也是兴奋不已,巨钳都已经埋好了,她还在念念不忘的比划着要用最尖的那一段做两把上好的刺客腕刃,从此天下无敌,长生不老,直到被一只从天而降的靴子砸死为止。
“这边境之地,就是你经常挂在嘴边上的那只魔王血肉复生者的地盘?”
在蒂亚那学习魔法阵的时候,小狐狸也经常出入我的梦之境界,有幸见到了被我捏出来的巨无霸魔王血肉复生者,当时吓的这只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天狐,差点尿裤子了。
魔王血肉复生者在如今的我看来,并不算很强,但是它的体型却绝对是我见过的最庞大的家伙,连巨型吞噬者在它面前都像孩童一般,我这么说吧,魔王血肉复生者的个头大概就和教廷山差不多。
这家伙,把自身的全部实力都用在支撑其庞大的体型上面了,这么做有好有坏,好处就是生命力特强,血厚皮厚几乎打不死,坏处就是失去了再进化提升的可能性,有句话说的好,浓缩才是精华,你看三魔神和四魔王,哪个不是一根手指头就能干掉魔王血肉复生者,不见它们长得比魔王血肉复生者大个?
没走多远,我们就遇到了一个骸骨坑,这些骨坑都是血肉复生者的餐桌兼婴儿温床,血肉复生者会在餐桌上一边吃一边拉,当然,拉的不是那啥,而是它们的小弟血肉野兽。
往一个腐臭难闻的骸骨坑里瞧去,森森白骨下方,我们似乎看到不少血肉野兽的影子在其中窜来窜去,俨然把这种地方当做了游乐场,可把我们恶心坏了。
这里的主人,魔王血肉复生者,我到是不怎么害怕,我现在的实力已经比它强了,不说能干掉这个大块头,至少它别再想在我和小狐狸面前占到便宜,然后,这家伙的块头真的很大,远远就能发现并绕开,遭遇几率几乎为零。
收获了两根超级巨钳材料,我和小狐狸的心情非常愉悦,一路上遇到的各种拦路怪物,也没能淡化我们两个脸上的笑容。
边境之地虽然看着荒凉,充斥着死亡气息,但是地狱一族的嗜好也不是一般奇特,这里的气息似乎很符合它们的心意,一路打打停停,我们竟然用了五天时间才走完一半区域,直到这时,我和小狐狸愉悦的心情才完全被打破,开始诅咒这些不知死活的怪物统统都被血肉复生者弄到骸骨坑里啃上一百遍。
挡道怪物虽多,遇到的大群小群血肉复生者更多,但奇怪的是,我们并没有发现魔王血肉复生者的踪影,以它那样的体型,哪怕是在百里开外都能远远察觉到,今个儿怎么运气那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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