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零五 苏咏霖心中的紧迫感却越来越强了(2/3)
而在这个过程当中,大量钱财的拨付和大量物资的流动是不可避免的,主要负责经手的多是中央和地方的官吏,在他们的安排和统筹之下,各地工程建设才有条不紊的展开。
在这个过程中,贪腐出现了。
贪官污吏们逐渐管不住自己的手,开始把手伸向了工程款和工程物料,直接侵吞工程款的有,倒卖工程物料的也有。
与之相对应的,复兴会主导的法部、都察院还有各部门审计司也在这个时候发挥了自己的威力,通过严密的审查和计算,逐渐将这些贪官污吏揪了出来。
这些人不分出身,不论地方、中央,到处都有分布,被审计部门查到了蛛丝马迹之后,被法部官员严加审讯,撬开嘴巴,坐实了罪名。
于是继而连三有官员落马,或者被处死,或者被收押,苏咏霖对犯下罪行的官员从重发落,决不轻饶。
且苏咏霖严格执行规定,着犯官子孙三代不可参加科举,不准参军,官府部门不可录用办事,以此加重惩处。
一开始,被抓起来的贪官污吏基本上都是金国遗留下来的数量庞大的暂时无法取代的旧官员、吏员。
建国之初,苏咏霖培养不出那么多自己人,尚且无法取代他们,只能继续任用他们。
于是他们发挥了金国遗留下来的优良传统。
在金国他们贪污倒也不是没有道理,因为金国财政混乱且紧张,小官小吏有些时候并不能得到朝廷发放的俸禄,难以生活,有些人贪污是为了养家糊口。
但是习惯成自然之后,贪污腐败也就成了自然,延续到了大明国治下。
明国官员的薪俸当然不能和南宋的中高级官员相比,南宋对待中高级官员的俸禄待遇那是蝎子尾巴独一份,明国官员的薪俸远不及之。
但是明国官员的俸禄突出一个实用,且从不拖欠,足额发放,有钱有粮,安全可以保障官员生活的安稳和富足。
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些官员依然延续金国遗留下来的旧规矩,雁过拔毛。
朝廷大笔款子下来,他们就从中大笔的抽取,小笔款子下来,就小笔抽取,建筑工程用料抵达工地,看一看,挑些好的,分一分,卖掉,再赚一笔。
他们似乎没有把朝廷的审计部门和逐步铺开的地方司法局当做一回事,觉得这是新朝新气象,雷声大雨点小,上面敲锣打鼓,下面照样歌舞,没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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