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零六十九 不纳妾的潜规则(2/5)
确实,有人要倒霉了。
但是苏咏霖最先还是进行了自我反省和认错。
“颁布《明律》的时候,因为种种原因,很多律法条文其实是来不及修改妥善的,所以大明律法当中有相当一部分原本就是从金国的律法当中转变而来的,这也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其中就包括了婚姻相关的法律,其中就有关于娶妻、休妻的律法规定,但是在实际执行层面,针对民间是一回事,针对复兴会又是另外一回事,复兴会的规矩是结婚、离婚都要在庶务部民政司报备。
我的本意在咱们复兴会的总章程当中有写,但凡复兴会员之婚姻嫁娶之事都必须上报组织,且需要得到组织的批准之后方能进行,这是白纸黑字,写得明明白白。
诸位可以翻一下你们面前的总章程手册,看看第六款第二十七条是不是这样的内容,这是洪武三年修订的,不存在临时增加,你们自己看看是不是这样。”
苏咏霖开门见山,与会众人基本上也就明白了这里头的问题所在。
他们当然知道复兴会章程里关于婚姻嫁娶之事的规定,这段时间来也是这样进行的。
他们不知道苏咏霖为什么会因为这个事情生气。
但是互相之间小声交头接耳的时候,普遍猜测是有人纳妾了,然后被苏咏霖知道了,所以惹得苏咏霖很生气。
当下通行的《明律》中关于婚姻的规定依然延用一夫一妻多妾的制度,和金国还有南宋的一样,之前在修订的时候因为种种考量而没有做出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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