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临死拉个垫背的(4/5)
很快,县太爷就叫人来拘朱氏,当场五花大绑。
唐时锦在家里,都能听到她大喊大叫的声音,不少村里人出来围观,毕竟村里多少年没出过这样的事啊!
而唐有德前脚进了县衙的门,外头已经把流言铺开了,朱氏打断丈夫腿还卖血的狠劲儿,实在是惊呆了所有人。
也就在这个时候,事件的另一主角,本地赌坊的老板黄老二,也露了个脸儿,当众说喝血能沾财运,全都是胡说八道!他喝了唐有德的血,一点财运没沾着,反而还赔了银子!
因为舆论的缘故,加上事情也确实恶劣,县太爷很快就审了。
这年头极重夫权,朱氏与丈夫合谋害死正室,及后续杀夫……对,虽然唐有德现在还没死,但因为已经无救了,也是按杀夫来裁决的,属于十恶不赦的罪名,判了斩监候,秋后处决。
现在的死刑分为斩、绞两种,斩重而绞轻,不在于死亡过程,是因为古代对“全尸”有很大的执着,所以斩首更重。
但只要是处死,都得报上去审批,所以再重的罪,都要再过一次秋审,一般来说,会有四种处理结果,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祀。
前两种不用解释就明白,只说说后两种。
可矜,大约就是可怜的意思,也就是说在案情之中,有值得怜悯的情节,一般能给减为流刑或徒刑;
最后一种,留养承祀。
因为古代非常注重祭祀,所以在犯人的父母,或者祖父母,总之就是这些长辈尊亲无人奉养,或者无人继承祭祀的时候,就需要把这个人留下来奉养和祭祀,所以就允许丫的带罪回家尽孝,一直等到这些人去世了,或者有别的人奉养祭祀了,再接受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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