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1章 成就感简直了(2/5)
唐时锦道:“诸位都是饱学之士,可能感触不深,可是在我这种文盲看来,现行的律法太斯文了。律法的文理,应该通俗易懂,朴实无华,甚至琅琅上口,才能更利于传播……写这么斯文根本没必要,底层小吏的水平,未必高过我多少,而且律法本来就应该是大家都能看懂的,而不是全天下都只知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一句。”
她加重语气:“先知法,才能不知法犯法。”
钟林锋想了想,道:“有道理。”
他看向炎柏葳,炎柏葳道:“确实有道理,尤其县衙捕头之类的武官,真的不长于文理,所以确实应该更加通俗易懂。”
于是大家继续讨论。
唐时锦在这个年代,本来是个半法盲,但是因为办这几桩大案,恰好把律法吃的透透的,于是积极的参与意见。
比如一个人同时犯了几种罪行,现行的律法是两罪从重,也就是说,二罪以上被告发,以量刑更重的那个罪名为准来处罚。如果两罪处罚相同,就只处罚一个。
但唐时锦觉得,现代刑法的数罪并罚更加合理。
另外,关于造谣诬陷的细则,这个年代基本没有,造谣的成本太低了,所以很多人可以轻易的毁掉女子名节,这也需要增补。
余外还有她最在意的方面。
大庆朝,可以说是商人,或者学术一点说“资本主义经济”萌芽发展的朝代,各种工坊越来越多,普通的雇佣关系也取代了主仆关系,所以相应的,也就有很多东西需要细化。
她如今商铺中签契,其实就相当于私人约束,若是能有法可依,当然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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