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不在场证据(2/3)
……
前面就是电视剧里面常见的无关痛痒地基本的笔录询问,唐水琴一五一十地告之。这不,前戏完了,这回该轮到重头戏了。
“9月19日,那一天,你都在干什么?”
唐水琴寻思了半天,这不就是上周二么?
回答很显而易见:“那天——我白天上班,在纺织厂。对,就是刚才你们带我来的纺织厂啊。我早上去上班,晚上下班再回家。一般回家之后,我就吃晚饭,然后洗洗睡觉。没有别的了。”
“上班!?”警察同志狐疑地再次追问,“你上班时间是几点到几点?”
唐水琴继续老实回答:“如果不加班的话,我们一般是早上上班时间是八点,下班时间是五点半。我家因为离镇上比较远,骑自行车要一个多小时,我都得提前去。对了,19号那天,我们厂里加班到八点多才下班。”
“加班到八点多钟?”
“对!”
“你有证人么?”
“当然有!我在纺织厂上班,我所有的同事都能证明啊!您可以去问问。我记得——我离开厂里的时候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都八点四十多了,然后因为回家有点晚,外面很黑,我一个人不敢走,我跟同事一起下班的。”而那个同事正是蔡寡妇。
……
之后又询问了很多问题,唐水琴一一作答,一直到快收尾的时候,唐水琴忍不住好奇,追问了一句:“警察同志,您抓我来,到底是因为啥情况啊?”他们说发现了证据,到底那个能证明跟唐水琴有关的证据是什么?唐水琴对此很是好奇。
警察同志终于大发慈悲,满足唐水琴的好奇心,只见对面的警察掏出一个密封袋子,展现给唐水琴看:“我们在对枯井做了多次打捞,我们发现了这个——”
一块带血的白色手帕!
唐水琴看到那个东西的时候表示也是震惊的。
“这手帕——你不陌生吧?”警察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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