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六十五章 权力交接(1/2)
为了帝国的稳定,不至于因为皇权斗争而出现高层动荡乃至内战,罗志学早年就确定了完全采取嫡长制作为皇位继承制度。
并且大楚帝国的嫡长子继承制度,不仅仅是在皇室里执行,贵族体系也是用于这个嫡长子继承制。
为此罗志学早早就确定了太子,十八年前又册封了罗国为皇太孙,直接确认了第二任以及第三任的继承人,早早就让其他皇子皇孙们死了争夺皇位的心思。
不过虽然罗志学为了保障帝国的稳定坚持推行嫡长子继承制度,却也没有说把其他皇子当猪养。
相反,罗志学还是给予了其他皇子皇孙们一些权力的。
除常规的封王,给予爵位年金,给予皇室产业里的资产外,罗志学也会看情况让成年的皇子们参与一些政务,不过主要是比较务虚的一些事务。
最多的就是作为皇室代表,参与一些视察,慰问,看望老臣子,出席老臣子的丧礼等。
如果不愿意参与这些事务的话,也可以实际性参与一些政务,当然了,职权都不会太大,比如到某部里以观政的名义,实际上担任司长,处长之类的职务。
也可以到宗务府里任职,参与管理宗室以及贵族事务。
大楚帝国的宗务府,它不仅仅是宗室管理机构,同时也是贵族管理结构,比如贵族爵位的继承,就需要宗务府这边处理,同时管理范围也包括各藩属国的君主,因为他们理论上也是受到天子的册封为王爵或公爵,伯爵,这些也属于帝国的贵族体系管理范围内。
如果连政务都不想参与的话,罗志学也准许成年皇子们经商……不过这种经商并不是说直接开设公司参与经营,这是不可能的……
一个皇子直接开公司参与经营,其他同行们也不用活了。
所以皇子的所谓商业经营,实际上是到皇室资产企业里任职管理经营企业,当然也可以去官办企业任职,而不是说自行开设企业赚钱,这是不被允许的。
为了避免皇室成员谋取个人利益,破坏营商环境,帝国严厉禁制皇室成员进行任何私人性质的投资,经商活动。
皇室成员的收入来源只能由四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爵位年金,一部分是赐予的皇室产业的股份分红,一部分是宫内的赏赐或皇室成员长辈的赠与,此外如果有在政府机构或皇室产业机构实际任职的话,则是有职务薪水。
除此之外,其他的任何个人收入都是非法收入……哪怕路上捡到的钱,这钱都得上缴皇室资产科,不能算是你皇室成员的个人收入,如果隐瞒不报那就触犯了皇室条例。
要想从事商业,可以到皇室产业或官办企业里去折腾。
当然,虽然限制不少,但是皇室成员们也不会缺钱。
以皇十七字罗为例子,他在年满十岁的时候,被册封为许郡王,十六岁的时候被册封为许亲王,正式成为大楚帝国里的亲王之一,随后二十一岁的时候大婚。…。。
他在册封郡王,亲王以及大婚的时候,先后三次被赏赐了皇家基金公司的干股,而皇家基金公司实际上就是皇室资产科的商业化名称,所有的皇室企业都隶属于该基金之下。
这部分皇室企业的干股,在承顺五十三年里,让他获得大约三万多楚元的分红。
此外他还先后被罗志学赐给了海外地区的大片土地作为他的封地,是一片位于南美洲巴西一带的土地,这块土地的面积达到了三万平方公里,这片土地虽然不算什么好地方,但是经营开发后,弄一些大农场搞搞机械化种植放牧,再挖个矿什么的每年也能够给他带来大几万楚元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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