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4章 父与子(第1更求月票)(3/5)
《泰晤士报》首席记者迪克森在专栏中提到,贝克汉姆和弗格森,更像是备受宠爱的儿子夹在妻子和控制欲极强的母亲之间。
小儿子有了新欢,年迈的母亲怨恨不已,握有当家大权的弗格森当然是最后的赢家,将小儿子赶出家门,但他也输掉了这一切。
所以,弗格森对贝克汉姆是怒其不争,最怨恨的恐怕莫过于维多利亚那个女人。
……
方觉打着哈哈笑,他想到了那个著名的传闻。
有人曾经问弗格森,如果一把枪里只有一颗子弹,他会选择瞄准温格还是维多利亚。
老头面无表情问,不能两个都干掉吗?
方觉就问,是不是真有这件事?
“我现在最想干掉八卦多嘴的那一个。”弗格森说。
方觉撇撇嘴,这老头,真的很难让人喜欢。
“爵士,你打电话来,不会就是为了和我说这些吧。”方觉问。
“你是怎么让那个女人同意他来伯明翰的?离开美国的大都市,来伯明翰这种‘小地方’。”弗格森挖苦说,“维拉这样的小球队也不是什么豪门。”
嘿,这老头!
等着吧,早晚打的你哇哇叫。
“很简单,我给大卫打电话,我说,‘和我一起开创大场面’。”方觉道,“他就来了。”
“滚蛋吧你。”弗格森没好气说,“他会听你的?他只会听那个女人的。”
很显然,这就是弗格森打电话来的最终的目的,老头作为最了解贝克汉姆夫妇,并且一直对这两口子报以极大的成见,很好奇贝克汉姆为什么会选择来伯明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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