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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 第十四朵雪花(十一)(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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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如往常的回到家,不是农忙的时候,柴火是不用她去捡的,但菊花很喜欢上山,或者说,只要靠近那片山脉,她就有一种很安心很亲近的感觉,也或许是她总觉得三姐没死,就在山里头,胆子大的话,往深山里走,说不定还能找到三姐。

可惜去年又有狼群冬季下山,还吃了人,菊花不敢往里头去。

回到家后,于老蔫正式宣布了过完年便送毛蛋去学堂的消息,这对老于家来说不是什么新闻,因为大家早已默认要供毛蛋读书了,以前丁芬芳还盼着自己能再怀上,这两年肚皮没动静,她便渐渐死了心,决意一心供养侄儿。

毛蛋在饭桌上表达了自己对家人的感谢,并保证自己一定会努力念书,将来光宗耀祖,还要给他奶和他娘挣诰命,听得大房跟三房羡慕极了。

转念一想,侄儿这么有良心,难道真发达了还能不管他们?于是又将心放了下来。

农村没什么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好些村里的八卦,菊花都是在饭桌上听长辈们讲的,今天也一样。

刘春花先给所有人分了饭,然后说道:“我今天瞅着有个包头巾的女人进了于老混家院子。”

这稀奇吗?放在别人家,谁家没个走亲戚来朋友的,不稀奇,但于老混家可不一样,他们家不说是亲朋好友避如蛇蝎,也绝对没人会上门,除非那人想不开。

“那是来干啥的?”于老蔫问。

明明是在自己家,刘春花却还是压低嗓音,这让大家有种莫名的兴奋:“别人兴许不认识那人,我可是见过的,老头子,你也见过。”

包头巾的女人,于老蔫在记忆中寻找一番无果:“是谁?”

“是个牙婆!”

牙婆。

于老蔫一愣:“牙婆上于老混家干啥?他不会是又要卖孙女吧?”

菊花手中筷子一攥,耳朵竖得老高。

这刘春花就不知道了,她之所以认得出那个牙婆,是因为村里那个去做丫鬟的女娃,就是走的这牙婆的手,当初牙婆来村子里带人,那家人虽藏着掖着,但还是叫刘春花看见了。

接下来,老于家展开了热烈讨论,都在想于老混想干啥,是不是又要卖孙女,以前满蛋就是被卖的,说是给人做童养媳,可拿了好处送走孩子,不就是卖?来蛋也是,那老鳏夫前头死了好几个媳妇,有人说是打死的有人说是病死的,不管怎么死的,绝对不是个好人家,可对方愿意给钱,于老混直接把孙女给了出去。

好好个于家村,偏偏出了于老混这等人,叫人出门在外抬不起头。

菊花这顿饭吃得难以下咽,她以前也觉得被卖掉不一定是坏事,像那户做了有钱人家姨娘的姑娘,生了儿子站稳脚跟,还能帮衬家里兄弟,人家大瓦房都起了好几间!

可就在去年,有家丁打扮的人来了家里,硬是将那大瓦房给拆了,闯进去一顿打砸,后来才听说,做姨娘的姑娘犯了错被大夫人发卖了,孩子也已病死,至于那姑娘被卖给了谁,卖去了哪儿,无人知晓。

能做丫鬟已是不错的了,倘若被卖去烟花之地,更是被吃得骨头不剩。

菊花每每想起这件事,都觉得不公平,凭什么当爹当娘,就能随意卖孩子?人怎么能像牲口一样被随意买卖?

好不容易熬到吃完饭,菊花谎称肚子疼,借着钻茅厕的功夫溜出了家门。

她得去跟二堂姐她们说一声,免得她们无知无觉便被卖了。

冬天天黑的早,再加上冷,几乎没人在外头遛弯,整个于家村都很安静,菊花还没走到于老混家门口,就闻到了一股极为诱人的肉香。

她小时候馋肉,常常站在做了肉菜的人家门口使劲闻,现在长大了不好意思那么做了,但偶尔闻到还是有点迈不开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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