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 共同运营的条件(2/5)
最重要的一点是,羽生秀树不像那些和漫画周刊签了卖身契的漫画家一样,他是传统的文学作家,与小学馆只是合作关系,基本等于自由身。
那份关于绘本优先发行协议,只要对手出的价够高,也完全可以绕过去。
万一羽生秀树合作的不开心了,完全可以转投其他出版社,想来愿意接手的人,能把羽生秀树加的门槛踩破。
因此对于羽生秀树的条件,熊谷玄典一点也不敢马虎。
“我希望就这本漫画,我们单独成立版权运营的会社,共同运营这部漫画的周边收益。”
羽生秀树图穷匕见,说出了他最重要的条件。
前世这本《圣斗士星矢》看似火爆,但漫画单行本在霓虹的销量,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夸张,远比不上同期的《龙珠》。
比起漫画,首次用技术制作的动画,却远比漫画更加有知名度。
而《圣斗士星矢》最赚钱的,其实是周边衍生品,手办,玩具,游戏开发,各种形象授权等等。
集英社,东映,万代游戏这些资本方靠周边赚的盆满钵满,车田正美却只得到了蝇头小利,偏偏最该赚钱的单行本漫画销量并不理想。
这种利益上的分配不均,也是车田正美和出版社闹翻,最终导致《圣斗士星矢》惨淡收场的重要原因之一。
既然已经知道问题所在,羽生秀树自然不可能重蹈覆辙。
至于小学馆会不会同意,他一点都不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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