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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明悟未来【求月票】(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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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世界,蓝星。

安明,铁路家属小区。

丁红丽拿着崭新的身份证,兜兜转转间,又回到了初始新手村。

她穿越而来,附身于小猫咪体内时,所在的那个铁路家属小区。

户籍所在地,也是这个小区,她杜撰的身份变成了一个十八岁的孤儿。

她那不存在的父母则是因公牺牲,给她留下一套房子和一些抚恤金。

今年高中毕业,成绩一般般,没有考上大学,只考中了大专。

用钥匙打开房门,丁红丽走进了这个世界的家。

房子位于三楼,三室两厅,九十八平,里面的布局很简单。

“我得找点事来找发时间.”

躺在客厅的布沙发上,丁红丽喃喃自语道。

人若是太过无聊,无所事事,那会疯掉的。

她不准备去读大专,浪费时间,没什么意思。

“先看看这个世界的情况。”

想了想,丁红丽翻手取出一个崭新的橘子手机。

这款手机是西方的最新科技,摆脱了原本旧款的键盘,使用液晶触摸屏,时尚大气有档次。

它的售价高达5888元,而当下的人均工资也才800元/月。

饶是如此,它自上市发售以来,立即引起了全世界人的追捧。

很多年轻人以拥有一台橘子手机为荣,拿在手上,回头率百分百。

“明星方面,没有华仔,没有星爷,没有奶茶伦,没有”

“文化方面,没有李白,没有杜甫,没有苏轼,没有.”

“咦,竟然有一个天龙网,不过,跟前世的榕树网差不多,并不是起点的收费模式。”

“还真是平行世界,跟前世的区别太大了。”

浏览了一阵此界的互联网之后,丁红丽心里有底了。

同时,她也确定了接下来的事业:写。

当明星不容易入门,虽然她有前世的作品在手,却也不容易出头。

但写就不同了,几乎没有什么门槛,只要有手就行。

据她了解,此界的网文几乎是荒漠,还处于出版阶段和网文连载的转变期。

如天龙网,上面的男频几乎全是武侠,全是‘掉下悬崖得神功’的老套路。

女频几乎都是言情,老掉牙的‘车祸、癌症、治不好’的狗血剧情。

这些只在网上免费连载前面的几万字,后面的内容就需要线下购买实体书了。

作者们将前面的章节放到网上连载,一是为了打响名气,二是为了寻找出版社。

“女频的受众相对来说,比男频小多了,还是选择男频吧。”

考虑了一番,丁红丽决定了自己的第一部作品分类。

“抄哪本书呢,诛仙?斗破?”

对于抄书,丁红丽没有半点心理负担。

她只是在纠结,该选择哪一本而已。

“还是选择诛仙吧,再加上它本身就有主题歌曲,以后改编游戏、电视、电影之类的也更容易一些。”

“等哪天不想抄了,我还可以去混一混影视界、歌唱界。”

打了个响指,愉快的决定第一本处女作。

丁红丽打开手机自带的文档软件,开始码字:

书名:诛仙

简介:这世间本是没什么神仙的,但自太古以来,人类眼见周遭

一口气写完一万字,so easy!

踏入仙境之后,丁红丽的记忆得到强化,前世看到的每一个字都清晰的记录在脑海里。

就算用手机码字,她的打字速度也达到了每小时八千字的恐怖速度。

如果换成电脑键盘,再多多练习一阵,怕是能提升到一万、两万的时速。

保存文档之后,丁红丽打开手机浏览器里的天龙网,注册了一个账号:九天仙女。

将刚刚码出来的一万字丢了上去,再留了一个邮箱号码便于联系,她就关闭了网站。

接着又开始码字存稿,争取尽快将《诛仙》全文的一百多万字写完。

黑猫是龙华出版社的老编辑,从业十多年,带出不少作者,在业内颇有名气。

只不过,最近两年龙华出版社开始走下坡路,签约的作者要么封笔、要么合同到期跑路。

身为老编辑,黑猫自然也是压力巨大。

“咦,诛仙?好大的口气!”

这天,他在出版社的电脑上浏览天龙网,日常扫榜,看看能否捡漏,在扫完一堆无病呻吟的辣鸡书之后,突然有一本名为《诛仙》的出现在他的眼前。

“文笔一般,故事还是挺新颖的,有点儿意思!”

看完一万字正文,黑猫意犹未尽,迫切期待下面的剧情。

看到后面的邮箱地址,他想了想,给对方发送了一封签约邮件。

“龙华出版社的签约意向?”

等丁红丽看到邮件时,已经是四个小时之后了。

她查了一下,龙华只是国内的二流出版社,且正在走下坡路。

“算了,先看看他能出什么价。”

本不想理会,但她转念一想,先看看对方的诚意如何。

按对方邮件所留的企鹅账号,丁红丽加了对方的好友。

“千字二十?打发叫花子呢?”

和那名叫黑猫的编辑加上好友之后,对方二话不说,甩过来一份合同。

丁红丽大概扫了一眼,差点跳脚骂娘。

别说版税了,只能拿固定的千字二十稿费,还是税前。

而且,还是全版权,只要她签完合同,那诛仙的版权全归对方出版社所有。

除非是脑子进水了,丁红丽才会答应这样的条件。

她想也没想,直接就将对方给拉黑了。

欺负新人也没这么欺负的,真当她丁红丽是普通人么?

诛仙的质量摆在那里!

接下来的几天,丁红丽每天更新四千字,一边吸引人气,一边存稿。

果然,在接下来的几天里,陆续收到全国各大出版社的签约意向。

她在其中挑选了一番,选中一家名叫‘天下’的出版社,跟对方签订了出版合约。

签书不签人,千字一百二,首版印刷五万本,对方只签简体出版权,其余版本仍归丁红丽所有。

这个条件虽然不是所有出版社条件最好的一家,但却是最适合丁红丽的一家。

她还和对方约定,如果首册销售效果良好,那后续的稿费再行商谈。

“咦?什么东西?”

刚刚将合同寄出去,丁红丽突然皱起了眉头。

ps:最后一天,求月票!(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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